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经研究,校党校近期将举办第1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一)授课方式
本期培训班授课方式采取专题培训、集体研讨的方式,课程培训24学时,集体研讨4学时。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并通过结业考试后,发放结业证书。
(二)时间地点
班次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对象 |
考勤员 |
培训1班 |
10月18日08:30-11:40 |
教1-101 |
光电学院、机电学院、材化学院、电信学院、计算机学院全体发展对象。 |
王 艳 |
10月18日14:30-17:40 |
张秀丽 |
10月19日08:30-11:40 |
奚姝美 |
培训2班 |
10月18日08:30-11:40 |
教1-102 |
经管学院、建工学院、文学院、基础学院、设计学院、马院、书法学院、兵器学院、新能源研究院、机关党委、后勤保障党委、附中、本科生院等全体发展对象。 |
李 茜 |
10月18日14:30-17:40 |
乔海东 |
10月19日08:30-11:40 |
王 嘉 |
主题研讨:9月25日—10月20日,地点由分党校自行安排。
(三)结业考试
结业考试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在10月21日上午8:00至10月21日晚上10:00登录学习通,抽取120分钟进行考试。
二、培训对象和推荐程序
1.2025年下半年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
2.推荐名额: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严格把好入口关,发展对象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下半年发展指标的1.1倍。
3.推荐程序:
(1)党支部按照培训计划,对发展对象进行评议,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分党校审查。
(2)分党校审查通过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培训班学习。
(3)上一期培训班未结业的,须按以上推荐程序重新进行评议公示,方可参加本次培训。
(4)以上各类学员必须参加本期培训班全部课程,方可进行结业考试。
三、学习内容
1.专题培训:共6个专题,共计24学时。
讲次 |
课程内容 |
第一讲 |
君子律己修身,清气自满乾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
第二讲 |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全面深化党章学习 |
第三讲 |
积极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党员的义务与权利 |
第四讲 |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
第五讲 |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第六讲 |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入党志愿书》填写 |
2.思想汇报: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围绕“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筑牢信仰之基”“勇担时代使命,贡献青春力量”其中一个主题,撰写一篇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要求:不少于800字,思想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内容详实,如发现抄袭等情况不予结业。
3.集体研讨:各分党校可参照推荐主题也可自行确定主题,组织学员开展不少于4学时的集体研讨,并于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将《集体研讨会议记录》复印件交至党校办公室(行政楼212室)。
推荐主题:
◆谈谈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如何结合实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如何讲好中国故事
◆“新时代青年如何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誓言”
◆谈谈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
◆结合事例,谈谈如何在新时代弘扬优良作风
◆结合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谈谈自己的认识
◆青年党员如何用好新媒体传播正能量
四、组织分工
1.校党校组织专题培训,统一安排课程及考试题目,组织考试评审。
2.分党校负责学员报名,配合校党校做好学员考勤、课堂纪律、考试等工作,组织集体研讨。
五、考核评价
1.专题培训需完成全部学时,校党校将实行线上不定时位置签到,请通知学员提前1天下载好“学习通”APP并加入班级管理群,培训1班邀请码为“63878988”,培训2班邀请码为“95293062”;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本人向分党校提出申请,分党校严格审查。请假4学时以上将不能参加考试。
2.集体研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得批准,考勤不予通过,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参加培训。
3.完成全部学习任务的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差额通过制。考试成绩为75分及以上为及格,培训班考核评价为合格,可以结业,由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可以进入下一个发展程序;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培训班考核评价为不合格,不予结业,基层党组织应当参照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要求对其继续进行培养考察和教育培训。
六、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协助校党校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培训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纪律教育,确保学员准时、全勤参加培训。
2.请各基层党组织于2025年9月25日12:00前将《第17期发展对象培训报名统计表》(附件1)、《第17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报党校办公室(行政楼21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各分党校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并将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备案,携带《第17期发展对象合格学员名单》(见附件3)到校党校领取结业证书。
联系电话:86173052
联系人:王艳
电子邮箱:wangyan68@xatu.edu.cn
附件:
1.第17期发展对象培训报名统计表
2.第17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基本信息表
3.第17期发展对象合格学员名单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