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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2022-05-16 16:37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树立标杆,形成品牌,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第二批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党建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面向全校培育创建3-5党建工作标杆学院10-12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2年(20226月至20246月),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引领和带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推动全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任务

入选的学院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全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阻梗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学校第二批“双创”工作面向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基层党支部开展,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全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学院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大以来,学院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学院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等次;多名师生获评学校及以上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成效显著。

4.近3年来,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学院党组织)》(见附件1)所列要求。

(二)申请创建“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全省高教系统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2)所列要求。

组织实施

学校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巩固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25—20226月)

基层党委(党总支)应专题研究学校第二批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统筹组织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开展申报创建工作。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西安工业大学第二批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所在党委审核把关。报送要求如下:

1.“党建工作标杆学院项目自愿申报,“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项目每个基层党委(党总支)限报2个。

2.前期已入选的国省校党建“双创”建设单位不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相关支撑材料,202266日前将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09,电子版发送至dwzzb@xatu.edu.cn。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校党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对入选的“全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学校党委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二)管理考核(2022年6—20246月)

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进行指导、实地督查。20236组织中期考核,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6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三)巩固推广(2024年下半年

建设期满,各建设单位提交工作总结和成果汇编。验收工作将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信息平台参与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督查情况等作为重要依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于2024年下半年公布。验收通过的,有关建设成果纳入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典型案例推广、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第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严格追责问责,并取消所在基层党组织两年内申报党建“双创”工作项目的资格。

工作要求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学校批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建设单位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学校党委将为入选学院党组织和党支部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按照创建周期,学校党委将定期调研、指导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并遴选校级创建成果突出的单位参加申报后续批次的全国、全省高校“双创”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开展本单位“双创”工作,“双创”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一项重点任务抓严抓实;要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工作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带动全校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人:

 话:029-86173052

电子邮箱:793651476@qq.com


附件:

1.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学院党组织)

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西安工业大学第二批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共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5月16


附件【附件1-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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