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是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
2021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参考;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教职工党员(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在校在册)中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最近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应为“优秀”等次。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为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组织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有连续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推荐处级党员领导人员要从严掌握。在职教职工党员按照5%评选,学生党员按照4%评选,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按照2%评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分配名额(附件 1)推荐上报;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实行申报制,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自主申报,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提交申请,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审核把关后,报组织部,由校党委研究确定。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五个到位”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师生群众满意度高;严格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认真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规范有效;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年来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二)先进党支部:严格落实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七个有力”的要求,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能够围绕学校和本单位(部门)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支部工作(会议)记录完整规范;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教职工党支部支持本单位工作,经常沟通情况,对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讨论本单位重要事项发挥政治把关作用;学生党支部在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等方面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三)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疫情防控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师生的公认。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表彰对象推荐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一)酝酿初步名单。各基层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酝酿提出初步名单,报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部)。
(二)提出推荐名单。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对党支部推荐程序和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审查,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党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上报推荐对象进行复核、审查,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形成审查意见和拟表彰名单报校党委审定,对经校党委会审定通过的拟表彰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四)校内表彰。“七一”前,校党委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评选表彰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学校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增强党员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提振追赶超越精气神,凝聚高质量发展正能量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部署、有序推进,真正把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先进典型推出来、立起来。
(二)坚持标准,严明纪律。要切实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做到好中选优;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
(三)按时报送推荐材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于6月6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对象汇总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按照评选对象的分类,汇总本单位推荐对象名单(附件6)。
2.审批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填写相应审批表格(附件2-5)。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
3.事迹材料。写实性的先进党委(党总支部)事迹材料不超过3500字,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不超过25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29-86173052
电子邮箱:dwzzb@xatu.edu.cn
附件:
1.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西安工业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西安工业大学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5.西安工业大学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审批表
6.推荐对象汇总表
中共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