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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19-04-16 15:38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决定举办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被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的学生或教职工。

二、课程安排

1、培训课程共24学时。其中由校党校课程培训12学时,专题内容和授课教师由校党校确定,由各单位安排专职人员配合完成集中培训工作(见附件《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网络教学(6学时)

参训学员下载中宣部主管主办的综合性学习平台学习强国APP,实名注册,进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网络学习,学习时间420至510日,培训结束时累积积分不少于500分。理论学习:两会、新思想、十九大时间、党史、法纪、用典等专题;视频学习推荐以下专题教育片:

1)央视文化节目:朗读者第二期《初心》

2)百家讲坛:《党史故事》

3)课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4)电视纪录片:《不朽的马克思》

5)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

6)电影:《开国大典》

3、自主学习(6学时)

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同步进行,参训学员合理做好自学安排,认真做好自学笔记。自主学习书目如下: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1024日通过)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三、几点要求

1、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结合基层党建工作,指定专人协助管理,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切实把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做好。

2、参训学员上课须提前15分钟到场。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督促参训学员利用课余时间自学,对自主学习笔记随时进行检查,保质保量5月10日前完成12课时的网络教学和自主学习

4、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提交一份1500字左右学习心得,交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负责收集存管党校将适时抽查。

5、培训结束后,由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并安排专人负责领取。

 

 

                                   党校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6日

 

附件【附件 第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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