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校内挂职锻炼工作暂行规定》(党组〔2018〕60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校内挂职锻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岗位申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和本单位实际,3月13日前将拟设挂职锻炼岗位的书面申请报人事处。
2.岗位确定。人事处将收到的岗位申请汇总后,商党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进行酝酿,由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挂职锻炼岗位。
3.岗位职责与考核。人事处公布挂职单位及岗位,由挂职单位制定详细明确的挂职锻炼岗位职责和具体的考核办法。3月22日前,挂职单位将岗位职责报人事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4.其他要求。关于校内挂职锻炼的其他条件和要求等,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校内挂职锻炼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刘 玉 86173093
孙 杨 86173139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