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部):
为做好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的登记、保管、审核、接收、归档等工作。审核对象为所有新生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2.审查的主要内容
(1)发展党员程序、条件标准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新生党员是否在学习、工作单位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是否经过政治审查;是否经过党校培训,成绩合格后发展;是否年满十八周岁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是否满一年等。
(2)档案材料是否真实。审查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等是否前后矛盾、是否真实;内容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学籍档案信息与入党材料中本人简历等信息是否一致。
(3)档案材料是否齐全。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应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情况、思想汇报等,正式党员档案材料还应有转正申请书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
(4)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符合规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字迹印章是否清晰,内容有无涂改;本省生源介绍信抬头:中共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
3.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严把关口,确保新生党员质量。对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或党员档案材料存在问题的新生党员可暂不接收,待调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办理。组织部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审查不严或处理不当的情况。
2.各单位在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校党委组织部沟通,并于9月26日前将《2017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1)报校党委组织部。
3.新生党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各单位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及时反馈至原单位党组织,并做好新生党员信息录入工作,于9月30日前将《2017新生党员初审合格情况登记表》(附件2)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xatu.edu.cn)。同时将新生党员及时编入相应党支部,安排专人谈话,参加党课学习,做好后续培养考察工作。
4.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管理工作。按要求保管、使用、转递新生档案材料,杜绝材料遗失、损毁现象发生。
附件:1.2017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情况汇总统计表
2.2017新生党员初审合格情况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