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被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的学生或教职工。
二、培训办法
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确定名单报送校党校,党校统一组织授课并颁发结业证书。
三、组织报名程序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短期培训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未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并结业的,不能发展入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在9月30日前严格按照要求上报发展对象名单,纸质版由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档至289105579@qq.com,联系人:纪敏 联系电话:86173052,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西安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