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通〔2016〕04号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改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切实加强与基层党支部的指导交流,根据学校“两学一做”实施方案,现就建立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安排
1.党员校领导原则上可在全校范围内联系1-2个基层党支部,具体情况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2.教学科研单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在本学院党委(党总支)范围内联系1-2个党支部
3.管理、教辅部门(单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在本部门(单位)联系的学院党委(党总支)范围内联系1-2个党支部;
4.北信学院、雁塔校区、离退处等部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以本部门所属党支部为联系点;
5.研究生院与工业中心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交互联系其所属支部,继教学院与附中(附小)处级党员领导交互联系其所属支部。
二、主要任务
1.开展调研。深入联系点调研,听取联系点党员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言献策。
2.加强指导。经常性深入联系点,指导联系点结合实际,科学制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好学习教育各时间节点的工作。
3.强化督查。强化对联系点学习教育的督查,找准联系点工作中的不足,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提升联系点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总结推广。帮助联系点总结推广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
三、相关要求
1. 全校各单位需在5月20日前将《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登记表》(附件)纸质版盖章报送党委组织部。
2.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各自联系点的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时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3日
附件: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登记表
附件: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登记表
部门(盖章):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