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通〔2016〕03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制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党内的有关规定为准则,以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先争优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上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思想上、政治上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现就做好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学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围绕教学、科研中心任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意识和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创先进、争优秀。
二、民主评议的方法
民主评议采取个人自评、同志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中要实事求是,以增进团结、提高认识、促进工作为目的,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走过场,不文过饰非。
坚持民主评议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评议过程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注重听取、征求党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相应的党组织和党员。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比。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依据,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评议,具体内容包括:
(一)教职工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二)学生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榜样。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带头服务同学。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党员在总结评议中可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结合自身特点有所侧重。领导干部党员要把是否廉洁奉公、深入群众、为基层服务,是否坚持中央八项规定,是否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整改落实,是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是否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否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搞好团结作为主要内容。离退休党员要关心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余热。
四、民主评议的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一)学习阶段
各支部组织党员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的思想实际,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争当先锋。
(二)自我批评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总结个人在政治思想、本职工作、党风党纪、业务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的认识、态度和行动,对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填写《党员个人总结表》(附件1)。
(三)评议阶段
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对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结合平时掌握党员的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公正评价,得出民主评议结果。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占正式党员的20%左右)。
(四)组织考察
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五)表彰和处理
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党支部可通过会议形式进行表扬。对其中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由党支部推荐,经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评比推荐申报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提出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谨慎,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做好深入调查研究,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防止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走过场或流于形式。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把组织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党纪党规规范行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坚持开门搞教育,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切实解决党员在思想上、组织上和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与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三)民主评议党员之前,党支部可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会、交纳党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汇总,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离退休职工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由离退休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结合学生学期小结安排。
(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将《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表》(附件2)和《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5月16日前报我部,《党员个人总结表》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备查。
附件:
1.《党员个人总结表》
2.《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表》
3.《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