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2007年-2015年)。
二、排查任务与时间安排
1.核查在册党员身份信息,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5月底前完成;
2.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排查失联党员。经各方努力,取得联系的党员,填写报送《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1),多方努力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填写报送《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2)、《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附件3),4月10日前完成;
3.规范组织管理,8月底前完成;
4.开展组织处置,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4),8月底前完成;
5.健全党员档案,8月底前完成;
6.完善基层党员信息库,5月底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由学校党委总负责,各党支部自查,基层党委(党总支)核查,党委组织部审查。
2.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把握政策。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织处置的具体政策。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排查工作不做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
各基层党组织要站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周密安排,细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落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对所属党支排查情况统一汇总后,填写各项统计表,其中附件1、2、3于4月10前上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1.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3.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5.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相关文件目录
联系人: 赵伟奇 电话:86173139
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