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党建工作  干部工作  规章制度  党校工作  光 荣 榜  常用下载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2007-10-09 09:56   组织部 审核人: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附中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和基层党支部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党建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校党委决定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一批一年来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积极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和决定,团结、带领党内外教职工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各项任务,战斗堡垒作用明显。

    2.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活动。在保证组织生活数量和坚持组织生活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组织生活的多种形式,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年来未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和管理事故。

    3.重视组织发展工作,特别是注重在青年教职工和学生中发展党员,组织发展计划得到较好落实,发展程序规范。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善于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

    5.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支部书记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严格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2.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校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三育人”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3.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组织观念强,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4.维护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本部门的工作、学习和改革发展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5.学生党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所担负的社会工作。

    二、评选办法及名额

   (一)   先进党支部

    各党支部要在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支部工作进行自查,向分党委(党总支部)自荐,分党委(党总支部)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比后申报,经组织部审核后报校党委审批。全校拟评选先进党支部15个左右。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6 版权所有:西安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Last modified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 电话:029-86173139  邮编:710021